姊妹吵架 意外揭父性侵

中央社中央社 – 2012年4月13日 下午7:58

(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13日電)新北市一名父親趁妻子離家性侵3名女兒,3姊妹隱忍多時,直到姊妹吵架脫口說「要跟媽媽說你跟爸爸的事」,全案才曝光。板檢今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嫌將狼父起訴,求刑30年。

根據板橋地檢署起訴書指出,這名男子年約40歲,妻子在民國98年10月間因不堪丈夫虐待,離家出走,男子獨自撫養3名女兒,3人分別為15歲、10歲及5歲。

檢方指出,男子為滿足自身性慾,從98年10月至去年5月間,在位於新北市三重區住處,分別趁3女入睡時,對女兒上下其手、性侵得逞,3女懼於父威,隱忍不敢揭發。

直到男子去年5月9日酒醉鬧事,被帶往派出所做筆錄,3女才趁機離家投靠母親,二女兒某天和大姊吵架時,氣得嗆說要和母親告狀,脫口說「要跟媽媽說你跟爸爸的事」,在旁的母親聽到追問後,報警處理,才揭露父親獸行。

檢方偵辦時,男子否認犯行。3姊妹皆指訴歷歷,二女兒證稱曾在半夜看到父親和大姊全裸,還在廚房地板發現保險套,而自己睡較沉,常在起床時發現內褲遭人褪去,下體疼痛;醫院驗傷診斷認定3名女子的處女膜有舊裂傷。

檢方依證人證詞及驗傷單等證據,認定男子犯案事證明確,依加重強制性交、乘機性交等罪嫌將他起訴。檢察官痛批男子身為3女親生父親,卻不思愛護幼女,僅為發洩性慾,性侵雅齡幼女,犯後還否認犯行,將他依犯罪事實合併求刑30年。10104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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